445 未独立子女临时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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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此类签证允许已经持有临时配偶签证的父(母)让其子女来到澳洲,并加入到父(母)永居配偶签证申请中。此类签证申请在澳洲境内境外递交都可以。(注意:如果申请人有其他亲兄弟姐妹,需要单独递交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可以是父母的亲生子女或继子女;
父(母)持有309签证或者820签证或445未独立子女临时签证;
父(母)和子女被同一个担保人担保;
子女是单身,不超过18周岁,或者在财政上依赖于持有临时配偶签证的父母;
满足健康和人格品行要求;
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其递交当下所持有的签证不能有 “No further stay”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