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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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过桥签证是一种临时性签证。申请人在签证过期后,及获得下一个实质性签证前,会自动获得或必须申请一个过桥签证,让申请人合法地留在澳洲等待下一个实质性签证。常见的过桥签证一共分5类:A, B, C, D, E。不同的类型有其不同的作用。申请人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自动获得过桥签证,或必须主动申请过桥签证,以不至于让自己在没有签证的状态下留在澳洲。

适用人群

申请人在申请下一个实质性签证时,必须在澳洲境内
申请人上一个实质性签证过期,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还未获批时
签证已经过期、被拒或者被取消,需要离境的申请人
签证被拒,在澳洲境内上诉(AAT/FCC)的申请人

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A(以下简称BVA)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人在上一个实质性签证到期前,已递交了下一个实质性签证
BVA在申请人上一个实质性签证过期后会自动生效,部分情况需要主动申请
此种情况下BVA没有有效期,签证会一直持续到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获得结果(获批或被拒)
签证条款通常与上一个实质性签证的签证条款相同
工作权利一般来说与上一个实质性签证相同;如特殊情况,需要工作权利,可以申请豁免条款
持有BVA时,不能离开澳洲。如需出境,必须申请Bridging Visa B(以下简称BVB),否则出境后BVA立即失效,无法入境澳洲
如果申请人的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获批,会立即替代申请人的BVA
如果申请人的下一个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从申请人收到移民局拒签信起,BVA还有35天的有效期,申请人可以选择离境;或
申请人可以选择上诉AAT(必须在规定日期内递交上诉申请),那申请人的BVA(过桥签证A)会继续有效,直到申请人AAT审理出结果
如果AAT仍然被拒,在AAT出结果那天开始算,BVA仍然还会有35天有效期;申请人可以选择上诉FCC(在AAT出结果那天开始算28天之内递交FCC)。FCC如果败诉,则必须BVA过期前必须出境
如果申请人上一个实质性签证过期前,递交了2个实质性签证,会以最先申请的BVA生效
如果申请人在等待下一个实质性签证期间(即持有BVA期间),撤销了签证申请,在撤销之日起,申请人的BVA会有35天有效期,用来给申请人决定下一步的签证安排
如果申请人主动或被动取消申请人现在持有的实质性签证,那申请人不会变成持有BVA的状态,会变成非法(unlawful)状态。例如:申请人在持有学生签证期间递交了190签证,但是学生签证还有比较长的时间。申请人不想再缴学费,而主动申请取消了自己的学生签证或违反学生签证条款被取消了学生签证,则申请人不会变成持有BVA的状态,而会变成非法(unlawful)状态。如果签证为非法(unlawful)状态,只能申请过桥签证E(BVE)。

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B(以下简称BVB)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人持有BVA或BVB,并且需要出境
必须在出境前提出申请
BVB不会自动获批,必须向移民局提出申请
出境后,必须在BVB过期前入境澳洲。如申请人的BVB过期,申请人还未入境澳洲,则需重新在澳洲境外申请其他签证入境
BVB通常为一次性签证,即只能出入境一次;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多次往返的BVB签证
申请BVB时提供的出境理由,绝对不能提供不实信息,不然会影响之后所有的签证申请,会产生4020条款
BVB出境时长按照出境理由及申请的时间由签证官决定
审理周期:通常1-3个工作日可下签(根据目前的审核速度)

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C(以下简称BVC)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人在递交一个新的实质性签证时,并没有持有一个实质性签证(如签证已经过期,或持有BVA/BVB);并且申请人不在Immigration Detention Centre,或没有持有BVE签证
BVC的生效日期取决于申请人当时的签证状态,何时生效会在准签信中有明确说明
BVC通常没有固定有效日期,签证会一直持续到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获得结果(获批或被拒)
不可以出境,也不可申请BVB出境
如果申请人下一个实质性签证申请的是技术移民或投资移民类签证(189/190/491/188签证等),那么申请人的BVC会有工作权利;如果申请人申请的是其他类型的签证,通常没有工作权利,但可以申请
如果申请人的下一个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从申请人收到移民局拒签信起,BVC还有35天的有效期,申请人可以选择离境;或申请人可以选择上诉AAT(必须在规定的日期之内递交上诉申请),那申请人的BVC(过桥签证C)会继续有效,直到申请人AAT审理出结果;
如果AAT仍然被拒,在AAT出结果那天开始算,BVC仍然还会有35天有效期;申请人可以选择上诉FCC(在必须在规定的日期之内递交FCC)。FCC如果败诉,则应在BVC过期前必须出境。

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D(以下简称BVD)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人的上一个实质性签证已经过期,过桥签证D(BVD)可以让持有者在非常短的时期内在澳洲合法居留,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申请另一个实质性签证;或若申请人不打算再申请新的实质性签证,则必须安排离开澳洲,或申请过桥签证E。
无工作权利
出境后不能再次入境澳洲

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 E(以下简称BVE)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人在上一个实质性签证已经过期,并未申请下一个实质性签证,为非法居留状态,并且准备离境;或申请人为unlawful状态(因主动或被动取消签证等情况);或
持有BVE,正在AAT/FCC上诉
需要和移民局面试interview
多数情况下无工作权利,但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签证有效期根据申请人情况由签证官决定
BVE是有可能被拒和被取消的
3年后可以再次提交申请澳洲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