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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T的全称是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中文意思是行政上诉仲裁庭。澳洲AAT不仅仅受理签证拒签取消相关的案件,还受理澳大利亚公民、儿童支持、家庭援助、社会安全、税务等方面的案件。当您的签证被拒签或者取消时,可以上诉到AAT申请复查,如果成功,您有机会可以重新获得签证。
请注意,仅有在澳洲境内递交的签证被拒签或者取消才有权利申请上诉,而境外递交的签证拒签没有上诉权利。一般签证被拒后,你可以按照拒签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上诉,(拒签的话一般是21天内上诉,而签证被取消一般是5或者7日内可以上诉)。假如你超出这些期限,你可能会丧失上诉的权利,除非有特殊原因。如果不小心错过了AAT上诉,那只能直接上诉FCC巡回法庭了。
上诉后,AAT会重审您的申请,称为“事实重审(Merits Review)”,重新考虑包括新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然后做出以下决定:
澳大利亚行政上诉仲裁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AAT)在联邦法律的框架下,有权对澳大利亚全境各行政机构的决策进行独立审查。MRD是Migration &Refugee Division(移民和难民分部)的缩写,该分部为AAT的下属分支机构,在移民局对各类签证做出拒签或取消的决定时,MRD有权对移民局的决策展开审查并决定其正确与否。
上诉复审费用通常为3153澳元,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进行豁免。
AFFIRM: AAT判定移民局拒绝签证或取消签证的决定无误。
SET ASIDE: AAT认为移民局拒绝或取消签证的决定应更正,AAT可根据移民法做出新的决定。
REMIT: AAT认为移民部拒绝或取消签证的决定应该重新考虑,移民局根据AAT的判决重新审理申请。
No Jurisdiction: AAT认为自身无权力对申请人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如果上诉时您是合法留在澳洲境内,递交上诉后AAT会给您自动延长过桥签证,让您可以继续在澳洲合法停留,直到上诉出具一个结果。在这期间,AAT可能会要您提供更多信息或邀请你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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