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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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桥签证介绍

澳洲过桥签证(Bridging Visa)是一种临时性签证,主要用于让申请人在澳洲境内等待新的实质性签证结果、处理符合条件的行政复审或司法复核,或解决其他移民身份问题期间维持合法身份。申请人可能在递交新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时获得相应的过桥签证,也有部分情况需要另外提出过桥签证申请。

 

对于大多数境内签证申请人来说,最常见的澳洲过桥签证包括 Bridging Visa A、B、C、D 和 E,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BVA、BVB、BVC、BVD 和 BVE。不同类别适用于不同的移民身份和程序。澳洲移民法规中还存在其他专门类别的 Bridging Visa,因此 A 至 E 并不是所有过桥签证类别的完整范围。

 

申请人适用哪一种过桥签证,主要取决于当前持有什么签证、是否已经递交新的实质性签证、目前是否合法居留、是否正在进行复审,以及是否需要暂时离开澳洲。

 

如需查看英文介绍,可参考 Bridging Visa

适用人群

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符合条件的新实质性签证申请,并需要在当前签证停止生效后继续合法留在澳洲
申请人上一个实质性签证过期,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还未获批时
部分签证已经过期、被拒或被取消,并需要处理当前移民身份、复审程序或安排离境的申请人
签证申请被拒后,符合条件并在澳洲境内申请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ART)行政复审,或进行相关司法复核的申请人

BVA、BVB、BVC、BVD 和 BVE 有什么区别?

虽然都属于澳洲过桥签证,但BVA、BVB、BVC、BVD和BVE针对的签证状态、申请阶段和实际需求并不相同。以下属于常见适用场景,实际获批哪一种过桥签证仍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具体签证历史和移民程序判断。

 
BVA:通常适用于持有有效实质性签证时,在澳洲境内递交了新的符合条件的实质性签证申请
BVB:主要适用于已经持有BVA或BVB,在等待相关签证或复审结果期间有实际需要暂时离开澳洲并再次返回的申请人
BVC:通常适用于没有持有实质性签证,但已经在澳洲境内递交符合条件的新实质性签证申请的申请人
BVD:属于非常短期的过桥签证,主要用于暂时无法完成有效实质性签证申请的人
BVE:主要涉及已经处于 unlawful 状态、准备离境、处理签证申请、复审或其他身份问题的人

因此,并不是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A、B、C、D或E,而是由自己的签证状态和正在进行的移民程序决定适用哪一种。

 

澳洲过桥签证 Bridging Visa:A、B、C、D、E区别与申请

Bridging Visa A(BVA,Subclass 010)是澳洲境内签证申请人最常见的过桥签证之一,通常适用于申请人在持有有效实质性签证期间,于澳洲境内递交了新的、符合条件的实质性签证申请。 澳洲移民法规将 Bridging A 对应为 Subclass 010。

  • 如果申请人在当前实质性签证仍有效时已经获批BVA,通常会继续使用原来的实质性签证,待当前签证停止生效后,BVA才按照准签信中的规定开始生效。 澳洲移民局在多个境内签证页面也采用这一处理逻辑。
  • 例如,申请人在持有有效实质性签证期间,于澳洲境内递交 820/801 Partner Visa(澳洲配偶签证)申请后,通常可能获批 BVA。当前实质性签证到期后,BVA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继续维持申请人在澳洲的合法身份,直到配偶签证申请进入下一阶段或作出决定。
  • BVA通常与相关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或复审程序相连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固定有效期。具体什么时候开始和停止生效,应以BVA准签信、相关签证申请结果和申请人的实际签证状态为准。
  • BVA附带的签证条款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并不一定与上一个实质性签证完全相同。应以BVA准签信或VEVO显示的条件为准。
  • BVA是否具有工作权利取决于实际附带的签证条件。如果当前BVA没有工作权利或存在工作限制,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新的BVA并请求调整相关条件,例如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证明存在 compelling need to work。
  • BVA不提供离境后再次进入澳洲的旅行权限。如果申请人在BVA生效期间离开澳洲,BVA会停止生效。因此,如有出境计划,应在离境前先确认自己的签证状态和返澳安排。
  • 如果申请人的下一个实质性签证获批,会立即替代申请人的BVA。
  • 如果相关的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而该决定具有ART行政复审权,申请人应特别注意复审申请期限以及当前BVA的有效状态。符合条件并及时提出有效ART上诉后,相关BVA可能根据适用规定继续维持申请人在澳洲的合法身份。Administrative Review Tribunal(ART)已取代原来的AAT。
  • 如果申请人撤回签证申请、ART复审结束,或当前实质性签证被取消,BVA何时停止生效会受到具体案件和签证状态影响,不能简单按照一个固定期限判断。特别是主动取消当前实质性签证时,不应假设BVA一定会自动接替。
  •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BVA的生效时间、工作权利、拒签或ART之后的有效状态、撤回签证申请以及签证取消等情况,可以查看澳洲过桥签证A(BVA)完整指南

Bridging Visa B(BVB,Subclass 020)主要适用于已经持有BVA或BVB,并且在等待相关签证申请或符合条件的复审程序期间,需要暂时离开澳洲并再次返回的申请人。澳洲移民法规规定,申请BVB时申请人需要持有BVA或BVB。

  • 申请人持有BVA或BVB,并且需要出境。
  • BVB需要另外提出申请,并不会因为申请人已经持有BVA而自动获得。对于通过ImmiAccount递交相关实质性签证、且尚未进入复审程序的申请人,相关Bridging Visa申请通常也应通过ImmiAccount处理。
  • 如果计划离开澳洲,应在出境前取得适当的旅行权限。BVA以及其他不具备返澳旅行权限的Bridging Visa在生效期间离境可能会停止有效,因此不要等到已经离境后才处理BVB问题。
  • BVB获批后会有明确的travel period。申请人需要在获批的旅行期限内完成旅行并返回澳洲。BVB不是无限期的旅行签证,实际可以离境和返澳的时间应以准签信上的travel period为准。
  • 移民局在决定BVB的travel period时,会考虑申请人为什么需要出境,以及相关实质性签证申请预计何时作出决定。
  • 申请BVB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境理由和支持材料。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虚假文件,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并影响后续签证处理。澳洲移民局也明确要求BVB申请提交相应的支持文件。
  • BVB没有统一的“1至3个工作日下签”标准,实际审理时间会因申请人的情况和材料而有所不同。因此,如已经有明确旅行计划,尤其涉及紧急或重要行程,建议预留足够时间准备和递交申请。
  • 关于什么理由可以申请BVB、需要准备哪些材料、travel period如何判断以及申请流程,可以进一步查看澳洲过桥签证B(BVB)申请与出境指南

常见情况下,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新的、符合条件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时已经不再持有实质性签证。同时,BVC申请还受到既往BVE持有情况等条件限制,因此不能仅凭“当前没有实质性签证”判断一定符合BVC条件。

  • BVC的生效日期取决于申请人当时的签证状态,何时生效会在准签信中有明确说明
  • BVC通常与相关的实质性签证申请或复审程序相连接,具体停止生效的时间取决于申请结果、复审情况以及准签信中的规定。
  • BVC不能提供离境后重新进入澳洲的旅行权限,而且BVB的申请人需要持有BVA或BVB,因此持BVC者不能简单通过申请BVB来获得旅行权限。
  • BVC是否具有工作权利不能只按照正在申请哪一种实质性签证来判断,而应查看实际获批的BVC条件。部分BVC可能附带No Work条件;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新的BVC并请求工作权利,例如能够证明存在compelling need to work。
  • 如果相关的实质性签证申请被拒,很多常见BVC情况下,BVC可继续有效至拒签决定作出后的35天。如果具有ART行政复审权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提出复审,与案件相关的BVC可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有效。
  • 如果ART维持原决定,很多常见情况下相关BVC会在ART作出决定后的35天停止生效。若考虑司法复核,应另外确认法院申请期限以及当前BVC的有效状态。

BVD是一种非常短期的过桥签证,实际包括不同Subclass。其中一种常见情况是申请人已经成为unlawful non-citizen,或现有签证将在未来3个工作日内停止生效,同时申请人尝试在澳洲境内递交一份可以在境内获批的实质性签证申请,但暂时无法完成。对于符合Subclass 040条件的申请人,需要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效的实质性签证申请。

  • 无工作权利
  • 出境后不能再次入境澳洲

BVE主要适用于已经成为unlawful non-citizen,或当前持有符合规定的BVE或Subclass 041 Bridging Visa,并正在解决移民身份问题的人。

例如,申请人可能正在安排离开澳洲、处理符合条件的实质性签证申请、进行行政复审或司法复核,或处理其他符合规定的移民程序。

  • 持有BVE的申请人可能正在进行ART行政复审或司法复核。
  • 部分BVE持有人可能需要按照签证条件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参加相关面谈或遵守其他身份管理要求,具体以准签信中的条件为准。
  • BVE是否具有工作权利取决于实际附带的签证条件。如果当前BVE不允许工作,只有部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才可能获批带有工作权利的新BVE,例如能够证明不允许工作会造成相应的经济困难。
  • 签证有效期根据申请人情况由签证官决定
  • BVE是有可能被拒和被取消的
  • 持有BVE并不存在统一的“3年后就可以再次申请澳洲签证”规则。未来能否申请或重新进入澳洲,需要根据之前的签证历史、是否存在逾期居留或签证取消、离境情况、是否触发相关限制,以及准备申请的具体签证类别判断。

澳洲过桥签证怎么申请?

过桥签证的申请方式取决于申请人需要的 Bridging Visa 类别,以及相关的实质性签证是如何递交的。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另外递交一份独立的过桥签证申请,有些过桥签证会与符合条件的实质性签证申请一起处理。

 

对于BVA、BVB和BVC,如果相关实质性签证通过ImmiAccount递交,而且案件没有进入复审阶段,移民局目前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ImmiAccount递交相关Bridging Visa申请。如果原实质性签证以纸质方式递交,则可能需要使用移民局指定的online webform。BVA或BVC通常使用Form 1005,BVB则使用Form 1006。

 

BVE不能通过BVA、BVB和BVC使用的同一个webform申请。符合条件的BVE申请人可按照移民局规定在线申请,部分情况下也可以使用Form 1008。

 

因此,在申请澳洲过桥签证之前,最重要的是先确认自己目前持有什么签证、当前签证是否仍然有效、是否已经递交新的实质性签证,以及是否已经进入ART行政复审或司法复核程序。

澳洲过桥签证多久下来?有效期多久?

澳洲过桥签证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BVA、BVB、BVC、BVD和BVE申请的统一审理时间。实际时间会受到签证类别、案件情况、申请材料以及是否涉及紧急旅行等因素影响。对于紧急旅行相关申请,移民局会根据具体情况个案处理。

 

过桥签证的有效期同样不能简单理解为固定的3个月、6个月或某一个统一期限。很多BVA、BVB、BVC和BVE的有效状态会与相关实质性签证申请、ART复审、司法复核或其他移民程序相联系。

 

因此,如果想确认自己的过桥签证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应优先查看Bridging Visa grant letter和VEVO,而不是只根据签证获批日期推算。

过桥签证什么时候生效?

获批过桥签证并不代表它一定马上开始生效。

 

例如,如果申请人在当前实质性签证仍然有效时递交新的签证申请并获得BVA,通常仍继续使用原来的实质性签证。原签证停止生效后,BVA才按照准签信中的规定开始生效。

 

不同类别的过桥签证生效方式不同,因此应查看自己的Bridging Visa grant letter和VEVO,而不能只根据递交申请的日期判断。

澳洲过桥签证可以工作吗?

能否工作并不是由“持有过桥签证”这件事本身决定的。BVA、BVB、BVC和BVE都可能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附带不同签证条件,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BVA都能工作、所有BVC或BVE都不能工作。

 

是否可以工作,应查看自己的准签信或VEVO上是否附带工作限制。符合规定的部分申请人,可以申请新的过桥签证并请求调整工作条件。

 

如果当前过桥签证带有No Work或其他工作限制,不建议仅根据网上其他申请人的情况判断自己的工作权限,应以本人VEVO和grant letter显示的条件为准。

持澳洲过桥签证可以离开澳洲吗?

这是不同类型过桥签证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如果申请人正在等待实质性签证结果,目前只有BVB能够提供在获批travel period内离开澳洲并再次入境的旅行权限。其他类别的Bridging Visa如果在其生效期间离开澳洲,通常会停止生效。

 

因此,如果当前持有BVA并计划回国探亲、旅游或处理其他事务,应在离境前先确认是否需要申请BVB,不要离开澳洲后才处理旅行权限。

 

BVB的旅行权限也不是无限期有效。申请人需要仔细确认准签信上的travel period,并确保计划返回澳洲的日期仍处于获批的旅行期限内。